黄与丈夫蔡建洪在1994年3月按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虽没领结婚证,但在乡亲眼里也算是“明媒正娶”了。使黄失望的是,夫家在索赔过程中把她视为“分钱”的外人,居然不承认她作为媳妇的身份。蔡建洪父子死亡后,法院判予近9万元的赔偿金,黄得到的只是她儿子的2万多元赔偿金。而且这些赔偿除了支付两名死者的4000元丧葬费外,其余的至今尚未兑现。
腹中日益成熟的新生命成了黄抵制不幸和痛苦的唯一支撑。今年1月19日,黄美容剖腹生产了一个重2.5公斤、看上去健康的男孩,取名“恩保”。然而就在黄美容大小便还不能控制,需要继续治疗的时候,医院却通知她出院,因为肇事单位厦门特区运输公司已经3个月没有付给医院医疗费了。自己的后半生怎么办?儿子恩保的未来怎么办?黄美容终日沉浸在痛苦中。
事故中已经存在于母腹中的胎儿可享有哪些权利?这很少碰到的问题把一些愿意为黄母子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给难住了。因为目前国内法律规定的只是胎儿的继承权,就是继承死者(父亲)的赔偿金的一部分,而抚育金方面则要从情理道义上考虑;至于事故责任方对胎儿负有哪些责任,现行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黄的尴尬还在于,她的婚姻没有经过官方登记,属非法,法院不予保护。而且她的遗腹子恩保是在她大儿子不满周岁时怀上的,已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这些使得小恩保的问题更加复杂。谁能帮她一把?